5月9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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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一季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任务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6个食品大类430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泰安市岱岳区下港乡林恒果蔬超市销售的姜,六六六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泰市石莱镇飞龙润发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泰市果小甜干果水果店销售的橘子,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新泰市港牛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饮单位自行消毒)(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肥城市巴山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饮单位自行消毒)(餐盘),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泰市青云街道成多米线馆使用的筷子(自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新泰市尹承霞包子铺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宁阳县卫州商行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东平亿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的无蔗糖蛋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未达标问题

泰安市岱岳区下港乡上港天天新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济宁市味乐调味品有限公司的鸡精调味料,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马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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