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近日,为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二是明确双方合作层级。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三是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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