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将关东街康福路以北、熊家咀路以东,原规划管控的(GX1-初4)中学用地,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2.61公顷;拟将新科路以西、龙王咀路以北,规划商务用地(1.91公顷)和部分(关山福利院)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7公顷)调整为(GX1-初4)中学用地,用地面积约2.61公顷;其余规划(关山福利院)社会福利设施,调整为商务用地,用地面积0.70公顷。

拟将关山大道以东、三环线以北,原规划管控的部分高等院校用地,调整为(关山福利院)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1.40公顷。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6日,共30天。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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