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10时52分,兴城市局曹庄镇派出所接到辖区超市经营者张某某报警称,由于营业员疏忽,一名顾客在购物后未能成功支付便离开了超市,造成近900元的经济损失,希望民警帮忙寻找该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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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派出所所长李明修和同事梁兴赶赴现场。李明修详细询问了超市老板和营业员具体情况,并查看了店内监控,了解到在10时29分,有一名顾客来购买烟酒,共花费880元,由于顾客微信里面没有钱,便使用支付宝支付;该超市开通的是支付宝扫脸支付,但顾客不太会操作,随后在营业员李某某的帮助下疑似完成了付款。

由于收款的手机在老板那里,顾客离去后,李某某才询问老板是否收到了880元的付款,但老板称并未收到。

在查看监控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超市里面的信号不好,监控画面也总是卡顿。李明修认为,信号不好是导致商家没有收到880元的主因,初步排除了顾客故意“逃单”的可能性。

随后,民辅警调取了超市门口和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通过视频画面只能看见一男子从超市出去后,驾驶一辆白色轿车驶往沙后所镇方向,却看不见车牌号。于是,李明修联系了交警大队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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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时33分,民辅警赶到交警大队,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视频调取,终于看清了白色轿车的车牌号。通过车牌号,民警成功联系上了该男子。原来男子是大连人,当天来兴城探亲,路过曹庄镇便买了烟酒作为探亲的礼物。

李明修与该男子进行视频通话,确认其身份后,把事情经过向他说明。男子也查看了自己的支付宝,表示确实没有这笔钱的支出记录,当时也没注意;称自己还在兴城,会全力配合工作。

当天20时35分,男子驾车到达超市,在民辅警的见证下完成了支付。老板和营业员对民辅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来源:葫芦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