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梁萌 通讯员 宁静)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5月8日12时许,灞桥区三阳院村治安协理员王先生在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便主动联系公安灞桥分局洪庆派出所民警寻求帮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经与林业站核实,该受伤动物为牛背鹭,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民警随即将受伤的牛背鹭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救助。据了解,牛背鹭的栖息环境多样,包括平原草地、牧场、湖泊、水库等,它们常在牛背上寻食,并营巢于近水的大树、竹林或杉林中。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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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近日,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接到了一通来自市民的求助电话,称在路边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到达现场后,民警们发现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麂子,它的状态很差,无法独立行走,民警们立即联系了相关部门请求协助。在等待专业人员到来的过程中,民警们还为这只麂子准备了食物和水,确保它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不投喂、不接触,切记不要自行救助、放生,同时,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美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