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人在超市摔倒离世,家属索赔被驳”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5月9日,有媒体报道,四川眉山,7旬老人双手捧着纸箱在超市乘坐手扶电梯上行时,因失去平衡摔倒。数小时后,老人因脑出血被送医抢救。事后家人自愿放弃开颅手术并将老人接回家中休养。当天晚上老人因病重去世。可事后家属却据此将超市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主张被告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赔偿家属经济损失。但法院最终却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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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7旬老人陈大爷平时经常将别人不要的纸皮、瓶瓶罐罐收集在一起,拿去废品回收站变卖帮补家用。

事发当天,陈大爷在某商户处收了几个纸箱,事后陈大爷来到某超市门口的手扶电梯处、乘电梯上行。可谁曾想,陈大爷在乘坐电梯时却因双手捧着纸箱,没能空出手来扶着把手,导致失去重心时摔倒。

陈大爷摔倒在电梯后,不停在电梯处磕磕碰碰。约两分钟后,陈大爷被传送至上方地面处。之后,陈大爷手捧着纸箱颤颤巍巍地离开超市。几个小时后,陈大爷因突感身体不适被送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后,确认陈大爷脑出血需要做开颅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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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得知情况后,因担心7旬陈大爷根本承受不了这么危险的手术,于是决定放弃手术并将其接回家中休养。又过几小时后,即接回家当晚,陈大爷去世。家属为陈大爷操办完丧偶事宜后,认为陈大爷之所以会脑出血就是因摔倒所致,超市和所属物业公司均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经营者、管理者的义务不宜无度扩张,不应“何地发生伤亡、何地就应赔偿”作为约定俗成的赔偿规则,否则,将不合理加重经营者、管理者的义务。因此,法院驳回家属的所有诉求。

对此有网友表示,虽然对陈大爷的死亡,深表同情,但真的不能养成“谁死谁有理”的风气,毕竟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支持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也有网友表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的,紧接着,就会有一场民事官司!还有网友表示,超市要反诉家属赔偿损失才对!

那么对于这起事件,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