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霍邱县委批准,霍邱县纪委监委对霍邱县高塘镇原党委书记朱而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而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由他人支付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参与工程建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始终回避群众矛盾,漠视群众利益;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实施项目;贪婪腐化,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资金拨付、项目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而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霍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霍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朱而慷开除党籍处分;由霍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霍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