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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立项并牵头,中国电子商会归口管理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应用合规指南》(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并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合规原则、数据采集、数据标注、训练数据预处理、模型训练与测试、内容生成服务、其他数据应用。

基于多年来持续深耕数字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所积累的专业影响力,以及深度参与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大成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合伙人张建民,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陈立彤、高级合伙人曲峰、高级合伙人杨宇宙、律师赵云虎,珠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刘骥,厦门办公室律师周宇共同受邀参加《标准》的编写工作。

近两年,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促使应用层产业百花齐放,在内容创作、营销、办公、教育等各领域,大批创新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挖掘原有赛道的新潜能和新价值。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AIGC应用市场规模达到200亿,到2030年,我国AIGC应用将成为万亿市场,五年(2024-2028年)平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然而,AIGC的爆发式发展,为各行各业带来全新可能,同时也带来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泄露等相关风险。

《标准》聚焦AIGC数据全生命周期合规使用,为企业利用AIGC技术提供服务中涉及数据应用的各环节,包括数据采集和标注,训练数据的预处理,内容生成服务等,提供了可借鉴参考的具体合规手段、合规体系和管理方法。

《标准》的发布实施,为AIGC企业合规应用数据提供了一套可落地的方法论,有助于促进企业数据安全能力提升,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应用合规指南》团体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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