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的京西宾馆召开“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最高法院的领导和各省级法院的领导都参加了会议。我作为特邀专家学者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内容之一是纪念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十周年,于是我就联想到那个推动这项改革的案件。

那是一个令人心痛、令人泪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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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27日清早,一位家住湖南省麻阳县城的老人在晨练时看见马兰洲附近的河边漂浮着一个塑料编织袋。

他捞上来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条人腿!

他随即报警。

派出所的警察首先赶到现场,然后是县公安局刑警队的现场勘查人员。

经过一番勘查和搜索,警察又在河边发现了被肢解的六个尸块,包括头颅、躯干、手臂、腿脚等。

法医判断死者是一名女性青年。

小小的麻阳县城发生了如此耸人听闻的杀人碎尸案,这一消息不仅惊动了民众,也惊动了领导。

当时正值“严打”时期,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对这起重大恶性案件十分重视,要求麻阳县公安局在一个月内侦破此案。

于是,麻阳县公安局成立了“4·27特大杀人碎尸案”的专案组,由局长挂帅,刑警队主办,派出所协办,大张旗鼓,查缉凶犯。

经过分析讨论,专案组认为本案为“情杀”的可能性较大,“仇杀”和“财杀”的可能性较小。

于是,侦查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其一是派出侦查人员到县城及周边地区调查访问,发现可能与该杀人案有关的嫌疑线索,特别是那些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人;

其二是通过各地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政府,了解失踪人员的情况,以求查明死者的身份。

侦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了几个“乱搞两性关系”的人,但是女方都还健在,显然与本案无关。

不过,侦查人员在各地报来的失踪人中发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对象:外地女青年小杨。

小杨是县城广场旅社的服务员。

旅社的刘经理告诉警察,她是贵州松桃县人,在家排行老六,大家都叫她“小杨”或“六妹”。小杨的长相不错,人也聪明,来到麻阳的时间不长,但是认识不少人,有时晚上也跟人出去玩耍。大概一个月前,她没打招呼就不来上班了。

不过,刘经理当时也没在意,因为这种外乡妹子经常是说走就走,不足为奇。后来听说河边发现一个青年女子的尸体,他觉得此事不该隐瞒,就报告了公安局。

根据刘经理的描述,侦查人员认为小杨的外貌特征与死者相像。但是,由于尸体残缺不全,面部损伤严重,无法进行辨认。

另外,发现的尸块上没有任何衣物,只有一个在当地相当多见的塑料编织袋,无法作为确认死者身份的依据。

虽然侦查人员已知死者的血型是A型,但是没有小杨的血样,也无法比对。

10月,侦查人员根据刘经理提供的地址在贵州松桃县找到小杨的家,核实了她的身份。她名叫杨晓荣,19岁。

侦查人员还提取了她的衣服和毛发样本。后来经法医鉴定,小杨的血型为A型,与死者相同。专案组相信死者就是小杨。

后来,专案组根据尸块的切割面比较整齐,推断案犯掌握肢解尸体的技能,于是对当地的屠夫进行排查,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嫌疑人。

此人名叫腾兴善,39岁,苗族,家住与县城隔河相望的马家村。

腾兴善当过兵,复员回来之后与邻村的詹金花结婚,生有一女一子。腾家兄弟五人,腾兴善排行老二,婚后仍与父母住在一起。

腾兴善性格粗鲁,还喜欢饮酒。后来,因为婆媳不和,夫妻也经常吵架。1982年,两人协议离婚,五岁的女儿随母,三岁的儿子随父。

腾兴善是个屠夫,在村头开了个小肉铺。

有人告诉警察,腾兴善一个人很寂寞,有时就过河到城里去饮酒作乐。据说,他还曾经到广场旅社去“找过女人”,也曾经把女人带回家过夜。

12月6日,侦查人员在马家村的肉铺里抓捕腾兴善,带回公安局审讯。

腾兴善一开始不承认杀人,但是在连续几天的审讯之后,他终于认罪了。

据腾兴善“交待”,他在广场旅社认识了一个贵州来的女孩,名叫“小杨”,两人有了那种“暧昧关系”。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他把“小杨”带回家,发生关系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