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商气专办发﹝2024﹞3号)和《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3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商气专办发﹝202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市大气专项办组织对全市7个县区党委、政府和20个市级成员单位(含商洛高新区)2023年度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了考核。

县区考核情况(按名次排序):镇安县、柞水县、商州区为优秀等次;丹凤县、洛南县、山阳县、商南县为良好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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