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看得我头皮发麻,一位女性、一个母亲伙同了自己的闺蜜踩死了自己的孩子。

要不是医生到场发现了端倪,恐怕这起事件真就要彻底被埋藏在尘埃之中了。

不少网友看到了这则新闻也是大为震惊,他们纷纷表示这位女性及其闺蜜十分残忍、无知、愚蠢。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网友表示该女子和其闺蜜对生孩子、对性知识缺乏惯常的认知。

那么这究竟是一起什么样的事情呢?一起来看看。

19岁女性及其闺蜜残忍的杀害新生儿,该女性大出血医生到场事情败露

据红星新闻爆料,该女性19岁,未婚先孕,因为害怕被父母责骂,所以生下孩子的她立即叫来了自己的闺蜜,两人合伙对新生儿进行了“紧急处理”。

然而她们的紧急处理不是把新生儿送人,也不是把新生儿丢弃,而是把新生儿踩死。

要知道虎毒尚且不食子,女子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违背天理的。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做了坏事是逃不掉惩罚的。

该女子的惩罚很快就来了!

没想到,她和闺蜜处理掉孩子之后,她自己马上就大出血了,怎么止都止不住。最后无奈打了120叫来了医生。

医生到场之后对她进行了救治,但是在救治过程中也发现了死去的婴儿。

女子和其闺蜜的残忍勾当败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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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女子获有期徒刑四年,女子闺蜜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认为,女子及其闺蜜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为共犯关系。女子有致婴儿于死地的主观故意,为主犯;女子闺蜜为从犯。但是因为女子闺蜜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所以依法从轻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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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官表示,一个幼小的、无辜的生命就这样夭折了,令人叹息。女子的父母对此并不知情。

女子害怕被父母责罚,害怕影响“名节”,此为受传统思想禁锢;女子伙同其闺蜜踩死婴儿,此为法制意识淡薄;女子不知道谈恋爱期间做好避孕措施,此为性观念薄弱。

以上三点共同导致了女子走上了这条错误的犯罪道路。这也提醒了我们,家庭、学校都应该加强相关知识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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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惊怒之余做出评价

有网友认为判得太轻了,应该多判一些年头,否则她还有可能再犯出类似的事情。女子害死了亲生的孩子,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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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女子也是受害者,她背后的男朋友才是一个害人精,导致了她未婚先孕。女子的男朋友也应该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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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对此表示,女子的男朋友应该按强奸罪判刑。

也有网友表示,男朋友无罪;更有网友戏谑道,女子根本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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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则表示应该未婚先孕的情况立法惩治,这样可减少类似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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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这一切都是因为女子太早进入社会了,对什么都不了解,导致了她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之后做出了错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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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上述网友的说法都有道理。

包括有的网友说女子的男朋友也有错,这一点我知道很多网友都会反驳,认为男朋友都不知情呢,凭什么有错?

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女子的男朋友错就错在没有做好避孕措施,这无疑是对女子不负责的行为(女子本人不想要孩子,也应该督促男友做好避孕措施)。

当然了,女子才是这起案件的主犯,她个人本身才是罪行最大的那个!

怀孕了有很多处理措施,一两个月的时候有妊娠反应,这时候察觉到了,完全可以做人工流产嘛。

就算最后孩子真的生下来了,也不是只有踩死孩子这一条路啊!她完全可以给孩子留一条生路,做出其他处理方式的,然而她却选择最绝的一条路。

这无疑是不可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