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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已经深入市民群众的生活中

在城市骑电动车不仅方便、快捷

而且不需要驾驶证

买了车、上了牌就可以上路行驶了

但自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2018)

2019年4月15日实施后

并不是所有的电动车

都不需要驾驶证就可以上路行驶了

2024年5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大队建苑中队在甲天下广场十字路口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时,将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拦停。

执勤民警在对其电动车进行查看时发现,该男子所驾驶的是一辆“大蓝牌”的电动车,也就是电动轻便摩托车。 执勤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男子虽然坚称自己有驾驶证,但一直未能出示,民警随即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发现该男子黄某只有C1驾驶证,同时黄某所驾驶的号牌为桂CD****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未按规定进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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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现场对黄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并向其解释道:“你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类型是C1,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悬挂“大蓝牌”的电动车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机动车的一种,而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D、E或者F驾驶证, 且车辆定期需要进行年检。”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罚款50元,记1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请及时了解自己所驾驶的电动车属性,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值班编辑:檀宁岚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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