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是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

毕竟吃一堑,长一智

可接下来这位驾驶人却与众不同

两次酒驾被抓

竟还有勇气第三次酒驾上路?

真是妥妥应了那句

输给了酒精,栽给了侥幸

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态势,切实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交管大队二中队组织民警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5月5日21时15分许,中队民警在神木市滴水崖路设卡,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行动,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陕K58***的小型机动车明显减速,即走即停。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查看,并对驾驶员尚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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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尚某于2014年因危险驾驶罪被神木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2019年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神木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八千元。

作为民警眼中的 “老熟人”

等待他的必然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无论何时何地

只要再次违法酒驾上路

一旦醉酒驾驶

就将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将依法对尚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目前尚某已被行政拘留。

对于这些被吊销驾驶证、拘留后

还坚持酒驾、无证驾驶的人

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蜀黍都在严查严管各种重点违法行为

请勿抱侥幸心理

拒绝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