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出台《藤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评议工作方案》,方案将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大数据发展局6个政府部门列为今年监督评议对象。这是2020年以来,藤县人大常委会连续第5年对政府部门开展监督评议。

从2020年开始,藤县人大常委会连年对部分政府部门开展监督评议活动,形成了一套日益成熟和完善的工作评议“藤县做法”,有力促进了政府部门工作效能提升。

“事前”精准选题,提升监督评议针对性

2020—2024年,藤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均出台《藤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工作方案》,在确定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时,既聚焦年度全县重点工作,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确保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契合发展需要、回应群众期盼。在具体评议工作中,从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等九个方面,对相关部门的评议内容和评议重点作了具体要求。通过“事前”精准选题,提升评议针对性。

“事中”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评议实效性

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在开展评议的过程中,藤县人大常委会详细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和评议对象接受评议工作方案。同时,成立工作评议组,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评议工作双向有序推进。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围绕工作评议重点,进行细致深入的评议调查。

强化督查,边评边改。评议工作组深入到被评议部门和有关乡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核验等方式,对评议的部门承诺的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被评议部门单位对承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未评先改、边评边改、集中整改。

实事求是,依法评议。在监督评议工作中,藤县人大常委会就评议的具体细节、考核口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综合平衡,力求成绩总结实在,问题找得准确,建议提得合理。

“事后”精准问效,提升监督评议权威性

评议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考评得分情况和代表满意度测评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把被评议部门初定为 “满意”单位、“基本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几个档次,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表决。藤县人大常委会把扩大社会面监督和深化测评结果运用,作为推动评议对象整改落实的主要抓手,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存在问题和不足逐一整改到位,提升评议的权威性。对部门的测评结果,第一时间将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通报,对外权威发布。(林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