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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淑姣

现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10年,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区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乃东区优秀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被最高检纳入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2023年12月,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

座右铭:

既当“护法卫士”

又做“普法先锋”

曾经她是一名志愿服务西藏的热血大学生,如今她是逐梦边疆的高原检察人。十年来,席淑姣身先士卒、勇挑重担,一起起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引领她成长为一名真正优秀的公诉人。

席淑姣(左二)结合自己办理的具体案件,向身边同事传授办案经验。

扎根雪域检察

2010年5月,怀着对西藏的向往和为边疆奉献的热情,即将毕业的席淑姣向西藏自治区团委邮寄出西部计划志愿者申请表,并通过网络主动联系团区委,表达了志愿服务西藏的强烈愿望。

在一年的服务期内,她不仅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还找到了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真正意义,这促使家在河南的她作出了留在西藏、扎根西藏的决定。她报考了从小就梦寐以求的检察系统,决定为西藏检察的发展奉献一份力量。

2014年,她进入山南市乃东区检察院工作。其间,因个人业务能力突出,多次被山南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抽调办理专案。

2019年,她被抽调到山南市检察院办理一起特大敲诈勒索案。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她仔细推敲、认真求证,追加认定200余万元犯罪数额,追诉主要犯罪分子两起漏罪。最终,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公平正义得到了维护。

检委会上直抒己见

2019年初,乃东区公安局商请乃东区检察院依法介入一起连环强奸案,因案件复杂且犯罪嫌疑人患有癫痫,为避免犯罪嫌疑人发病影响诉讼进程,作为承办检察官的席淑姣日夜加班,厘清案件事实,仅用十天时间就审结了案件。

但在审理过程中,因在事实认定和证据采纳上存在分歧,最终法院仅认定了一起强奸事实。席淑姣再次分析证据,整合案情,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试图强奸另一被害人的事实。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犯罪,她果断提出抗诉意见,在检委会会议上大胆陈述自己的意见,争取到了绝大多数委员以及上级检察院公诉部门的支持。

最终,山南市检察院同意支持抗诉,一审法院未认定的强奸事实在二审中被纠正。

2020年,在办理一起涉众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席淑姣考虑到诉讼参与人的难处,在两难中寻求办案平衡点。一方面,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督促其坚持生产经营,筹措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倾听被害人心声,纾解被害人不安情绪,与被害人建立信任,促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支付协议。最终,在犯罪嫌疑人清偿涉案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乃东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和涉案单位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该案被西藏自治区检察院评选为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用真诚化解矛盾

在办案过程中,席淑姣注重释法说理,做好普法宣讲,既当“护法卫士”,又做“普法先锋”。

让她难忘的是,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被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态度激怒,一直处于上访状态。

席淑姣接案后第一时间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了解其内心的顾虑和疑问,与被害人搭建了信任的桥梁,在办案中得到了被害人的全力配合。该案判决后,被害人认为判决结果偏轻,请求乃东区检察院抗诉。她认真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抗诉条件,但如何答复被害人却成了难题。为化解被害人心中的怨气,在常规送达说理文书后,她多次与被害人进行长时间电话沟通,耐心解释不抗诉的理由和正规申诉途径。

可能是她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说服了被害人,也可能是这样坦诚相待、感同身受的同理心打动了被害人,最终,被害人接受了判决结果,并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在高原上,精神是高于高原的。十年来,席淑姣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锐气与担当,耕耘在西藏检察战线上,挥洒青春,矢志不渝,以梦为马,砥砺前行。

(来源:检察日报·新时代检察英模榜 作者:张超 王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