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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

公开招聘6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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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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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传染性疾病诊疗、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医学科学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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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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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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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详情

1.报名时间:

5月7日-5月21日9:00-17:00

2.报名方式:

考生可在2024年5月7日-5月21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打开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实名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4)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

(5)考生需及时关注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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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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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

具备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7日后出生)

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岗位需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9.报考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10.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1.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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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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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本地宝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