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肥城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玄红梅与被执行人许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许金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23)鲁0983执4077号被执行人:许金波,男,1976年11月26日出生,回族,住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边家院镇府前街00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92219761126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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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金波

执行依据:(2023)鲁0983民初474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6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履行的标的:人民币16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隐匿、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协助找到被执行人,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发放悬赏金。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128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祝梅与被执行人王孝东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孝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24)鲁0983执133号被执行人:王孝东,男,1965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长清镇燕庄5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12319651216051X。

王孝东

执行依据:(2023)鲁0983民初441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750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履行的标的:人民币750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隐匿、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协助找到被执行人,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五发放悬赏金。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按登记顺序发放。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538-3567128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来源:肥城市人民法院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马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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