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简 介

陈娟,生于1998年10月,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高滩镇牌楼村一组。2021年9月,高滩镇牌楼村一组发生一起暴雨导致山体崩塌的自然灾害,造成陈娟下落不明。后经其亲属、辖区政府、派出所多方搜寻,未找到其遗体,也未找到任何遗体线索,至今下落不明已满2年,经辖区政府研判陈娟已无生还希望。2023年9月21日,陈娟的母亲——罗忠秀向紫阳县人民法院提出宣告陈娟死亡的申请。

审 理 经 过

紫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查明情况与前述情况一致,并依法于2024年1月9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陈娟的公告。因陈娟属于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故该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限届满后,陈娟仍然下落不明,紫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9日作出宣告陈娟死亡的判决。

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推定失踪人死亡的制度。

宣告死亡的效力

A 财产关系 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债权债务要进行清理,继承关系开始。

B 婚姻关系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C 宣告死亡期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来源:紫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