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女孩徐园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
胖猫事件的舆论发酵,让大连这位“自杀”女孩的事进入了大众视线。
2022年4月26号凌晨,胸口插着一把刀的徐园被送到了大连某医院救治。
而送她到医院的不是别人,正是当时交往两个月同居仅半个月的男友单某。
但遗憾的是,最终她因抢救无效死亡,去世时才23岁。
可人好好的怎么会胸口中刀呢?
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单某称徐园系自杀。
而根据一审判决内容显示,事发当晚,徐园曾与单某发生争执,而且还从屋内吵到了楼外。
在此期间徐园遭到男方殴打,头面部和身体多处受伤。
之后徐园回到家中,持水果刀刺向自己的胸部。
也就是说,从徐园中刀到送医这期间,只有单某自己在场。
所以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又为什么徐园会在遭受暴力后“持刀刺向自己”呢?
不知道。
但对于“徐园系自杀”的这种说法,徐园的家人不能接受。
可以理解。
毕竟徐园是在男友家中出事,而且死前还被男友暴力殴打至肋骨骨折,浑身几十处伤。
再加上单某还被爆出曾有三次暴力前科。
恐怕任谁心中都会对“自杀”二字打个问号吧?
而事发后,当地检方认为,“徐园自杀”和双方争吵及男方殴打女方有关联,存在过失,并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单某提起公诉。
但法院却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男方的行为和徐园的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于是,在2023年9月,最终因证据不足,单某被判无罪。
之后徐园的姐姐就一直在网上奔波,试图为妹妹讨回一个公道。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判定单某无罪的证据中,有一项是“由于致命工具水果刀被血迹污染,无法检测指纹,并不能确认是否为他杀”。
但内容写的是“无法检测指纹”,而不是“没有检测出指纹”。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技术允许的话,也有检测出指纹的可能性呢?
况且没有指纹也不能百分百确定是自杀吧?
毕竟戴手套等情况下也能不留指纹。
而既然双方都发生了争执,那会不会存在女方举刀自卫但被拿手反杀的情况呢?
更何况,有人反映自己在胸口捅一刀真实操作起来难度很大的,因为胸口有肋骨保护。
可根据徐园姐姐的描述,徐园身上那一把10多厘米长的水果刀是全部刺入心脏的。
那在遭受了暴力之后,一个女生能不能有力气做到呢?
而“不能确认是否为他杀”的另一面,是不是也不能确认是否为自杀呢?
“疑罪从无”确实是我国法律的判决原则。
但同样的,这种“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杀,也没有证据证明是自杀”的情况就会让判决结果缺乏点说服力。
更何况,就算徐园是自杀,单某也不该是无罪的结果吧?
她为什么要自杀?
判决中也说了,徐园并没有明显的抑郁和异常行为。
那这是不是侧面说明了“徐园自杀”就是双方矛盾男方施暴导致的呢?
就算徐园自杀是因“不能预见原因”导致,就算“殴打”和“自杀”本身没有因果关系,不能定单某有罪。
可单某殴打他人这本身也违法了吧?
而根据徐园姐姐的描述,一审中判定单某无罪的法官,其实在十年前审理过单某其他涉嫌故意伤害的案子。
那一次,判的是一年缓刑两年。
所以,这到底是巧合还是有什么必然联系呢?
事到如今,“徐园之死”仍有很多疑点未解。
比如,为什么徐园将刀刺入胸腔时要撩衣服?
为什么做了三次尸检却只出具了一份报告?
为什么事发后单某打了120,却用自己的殡葬车送徐园去医院?
为什么死者身上会有好几处“死后伤”?
再比如,徐园姐姐说的多次更改笔录的情况到底存不存在?
好在这件事已经在二审审理中。
希望这一次能把这个案件中的疑点理清楚,还公众一个真相,让逝者安息。
最近这接二连三的几起悲剧再次提醒了我们。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在两性关系中,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要擦亮双眼,把人看清楚。
不要被对方一时的甜言蜜语所迷惑,也不要因为所谓的“早已习惯”而将就。
除了看三观是否一致,还要看对方的人品,性格,以及原生家庭。
因为这些,有时候不仅关系到你的幸福指数,还能救你的命。
而从“胖猫事件”到“徐园之死”,我们更看到了法律和道德的不同。
没有犯罪,不等于不能声讨。
法不能向不发让步,声讨的最终目的也是让真相更进一步。
让好人得到保护、让坏人受到惩罚,这才是最朴素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