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重庆建工(600939)05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近年来证监会开始鼓励上市公司将开通的新媒体平台在官网公示,请问您是否支持和提倡这一做法?

重庆建工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披露的信息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和公司指定的法披媒体为准。同时,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邮箱、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官网等多种渠道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贵公司2023年度业绩同比下降超百分之五十,为什么没提前业绩预告呢?

重庆建工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涉及业绩指标的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业绩预告的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