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日10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西哈线路段查处违法行为,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顾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询问,顾某在驾校报名准备考取驾驶证,为了考试一次通过,想开自家车“练练手”。顾某的母亲明知儿子未取得驾驶证,但还是同意把车交给他用来“练手”,由此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民警对顾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的处罚,对其母亲刘某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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