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发布关于魏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关于拟任魏卿担任平安人寿自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平保寿川分发〔2024〕42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魏卿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业相关监管规定,督促其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尽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