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

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

和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社发〔2020〕190号)

文件要求

经审核

拟给予唐永先等39名创业人员

一次性创业补贴19.5万元

现予以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

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2日

受理股室: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受理电话 0915-325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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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

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

和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社发〔2020〕190号)

文件要求

经审核

拟给予唐永先等39名创业人员

一次性创业补贴19.5万元

现予以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

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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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