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职称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经济收入水平以及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毕竟,在养老金制度并轨之前,退休待遇与职称是直接挂钩的,这也是生活当中不少公务员、事业编在60岁退休之前努力争评更高一级职称的根本原因之一。

然而,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启动实施,养老金制度由“双轨制”转变为“单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执行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改革了体制内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待遇水平的高低与缴费金额多少、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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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了,在养老金制度并轨及10年过渡期正式结束之后,若体制内参保人员在退休前几年评上更高级别的职称,比如由副高级升为正高级,那么职称的高低对其退休待遇还会有影响吗?或者说,职称的高低还会与其退休后的养老金挂钩吗?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老办法

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体制内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按照老办法计发,职称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退休后养老金领取水平的高低。

以山东为例,参考山东人社厅于2015年发布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我们可以看到,当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老办法待遇=(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累计到退休前一年的工资增长率

简单来讲,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老办法待遇= (2014年9月工资标准×计发比例+退休补贴标准+相应增加的退休费)×累计工资增长率。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不同的职位等级工资标准不同、计发比例不同;退休补贴标准与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也会因职称高低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在养老金并轨前,职称越高的体制内人员,在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也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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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看具体示例:假设山东某事业编教师,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为2250元/月;工龄为45年,退休金的计发比例为0.9;退休时的职称为副高专业5级,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为3380元;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为460元;累计到退休前一年的工资增长率为1.2692。

将这几组数据直接套用上文提到的老办法待遇计发公式,我们可计算得出该事业编制退休教师按照老办法计发的退休金待遇为(2250*0.9+3380+460)*1.2692=7443.86元/月。由此可见,在养老金制度改革之前,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老办法待遇标准并不算低,且与退休人员本人的职称挂钩,职称越高,基本工资标准、退休补贴标准以及退休费标准均会相对较高。所以,这便是体制内人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金待遇却很高的原因之一。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新办法

在养老金制度并轨后,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新办法与企业退休人员保持一致,一般也是由2个部分组成,即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当地上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依照每年计算一次,到退休时,平均缴费指数=用总的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体制内人员(退休中人),即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还会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即新办法下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其中,我国绝大多数省份的现行制度规定体制内退休人员本人的视同缴费指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水平、退休补贴标准有关。还是以山东为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职务指数+薪级指数+退休补贴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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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晋升,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会提高吗?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在养老金制度并轨前,按照老办法计发体制内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其职称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2014年9月工资标准、计发比例、退休补贴标准以及相应增加的退休费,进而影响到基本养老金待遇;而在养老金制度并轨后,虽然职称高低并不会影响到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部分,则会与职称挂钩,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的高低会影响到视同缴费指数,进而影响养老金待遇。

而且,不得不提的是,一般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前职称提升,比如由副高级升到高级职称,那么对应的职务薪级指数与退休补贴指数就会增加。假设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高级职称后,职务指数增加0.1、退休补贴指数增加0.2,那么视同缴费指数就会增加0.3。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职称晋升有助于提高视同缴费指数,而视同缴费指数提高就会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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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看具体示例,还是以上述山东作为参考。据了解,当地规定,事业单位中级十级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为1.3;副高级七级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为1.76。假设某事业单位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为30年,按照2023年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7468元/月作为计算依据,那么可计算得出中级十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金额为7468*1.3*30*1.3%=3786.28元/月;副高级7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金额为7468*1.76*30*1.3%=5126.04元/月。

由此可见,在晋升副高级之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将有所提高。以上述示例作为参考的话,职称晋升后,养老金待遇每个月将增加1339.76元。所以,这恰恰印证了刚刚所提到的结论,即若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有视同缴费年限,那么职称越高,则退休后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也就会相对越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统筹地区,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公式并不完全相同,而且公务员与事业编制也会存在差异。所以,上述仅仅作为一个参考,具体还是要以实际为准。最关键的一点是,若体制内人员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待遇,那么职称的高低对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影响其实还是非常小的,且并不一定就能够使其退休金待遇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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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体制内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而言,职称的提升有可能会提高其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且有助于提高其在退休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而一旦工资标准有所提升,那么在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都是按照实际工资水平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缴费指数与实际缴费金额也会有所增加。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养老金并轨后,按照新的计发办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称等级的提高往往会有助于其提高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因此,体制内人员想要晋升职称看来并非没有意义,反倒相当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