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式"审查模式改革】

1200余万元的纠纷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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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运用“三分式”审理模式高效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对法院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并送上锦旗以表深深谢意。

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所开发楼盘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工程竣工后,被告欠付部分工程款项,原告起诉至该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支付工程未付款项及逾期支付利息共计1200余万元。承办法官在收到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后立即出具裁定书,迅速对被告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为后期调解打下基础。

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得知,双方对于水电费与维修费的扣款、质保金的留存期限、工程款付款时间、违约金金额、诉讼费与律师费的承担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多次与双方代理人沟通,不断修正调解方案,持续推进调解进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对该院工作人员的尽责态度、高效调解表示认可,硬要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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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为避免企业可能面临的资金链、项目停滞等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发展,该院注重通过调解解决涉企纠纷,缩短诉讼时间,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从而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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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薛笑梅

二审:皮宣文

一审:龚亦芳

供稿:张 欣

2024年第83期之一

总第156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