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四川内江,有网友发文称,普润镇松林村一村民焚烧秸秆,结果政府罚500元,村委会却罚2000元。此事引发热议,网友质疑是否是阴阳罚款。
网传图片显示,一份盖有隆昌市普润镇人民政府红色印章的告知书显示,普润镇松林村3社村民薛某某,于2024年5月2日在自家田里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根据大气污染法、村规民约,限于2024年5月8日前到松林村办公室交纳罚款500元,告知日期为2024年5月3日。
而同一日,一份盖有松林村村民委员会红色印章的收款凭证上却载明,收到松林村3组薛某某秸秆焚烧处罚2000元。
5月6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向松林村村民委员会求证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正在核实,之后会将核实结果公布,目前该村民尚未交纳罚款。
此后,普润镇人民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知道上述村民遭不同罚款一事,目前正在核实中,有情况会向社会公众公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