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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损害公益必须担责,坚决扛起守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的检察责任,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起检察屏障。

惩治一体 深度服务县域治理

如何强化个人信息源头保护,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促进溯源治理,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新格局?

“以前,天天不是收到骚扰电话就是垃圾短信,让人很是心烦。现在,经过整改,我再也没有收到骚扰短信了。”近日,长汀县59岁张某在接受该县检察院电话回访时,说出了心里话。

该院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同时,通过开展走访调查以及询问证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行业现状进行调研,针对通信行业存在的问题,分别向移动、电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监管责任,以“我管”促“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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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 全面维护公共利益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具有网络空间多发、海量数据高速流转、侵害不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等特点,极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在依法履职的同时,通过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同步介入、人员协作、会商研判,协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新格局。

此外,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该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就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召开座谈会,通报了近年来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分析发案趋势、作案特点及后果,并就个人信息保护的漏洞和监管改进方向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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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监督 全链条保护公民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交易被不法分子大量窃取、利用,极易催生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网络聊天工具沦为个人信息交易渠道,该院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时,深挖关联犯罪,依法追诉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源头,加强对上游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力度。第一检察部主任晏兴亮表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是个案,通过办案让类似犯罪少发或者不发,才是根本。”

此外,为落实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长汀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积极跟进监督整改,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检察建议+普法双管齐下,查看运营系统、投诉记录、登记台账等内容,了解到各项监管系统已完善,业务代理人管理也趋于规范,确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民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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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一检察部 任素婕

责编:吴思璇

审核:王其发、晏兴亮

监制:兰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