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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在日本的产品,外包装上印有讽刺日本核污水的内容,如“0.1%的土地污染了70%的海洋,可以没有日本不能没有海洋,海洋不是日本的下水道,日本政客把核污水喝了。”

此事迅速演变成为一出自导自演的爱国生意。

1、精心策划的三部曲。

据报道,香飘飘一开始并不知道此事是自己员工干的,然后5月4日晚,香飘飘迅速发微博称,“我们的员工是好样的!”。

这还只能算是擦边球,因为他们可以称并不是单指此事件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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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深夜,香飘飘董事长深夜为赴日回国员工举牌接机。据说是网友拍到的。我却觉得有点奇怪,深更半夜,机场能有几个网友?又有几个网友能认识这位董事长?莫不是董事长的秘书拍的照片?

5月5日下午,香飘飘总裁杨冬云现身直播间,宣布给予事件中的员工10万元现金奖励;直播间当天20:00到24:00的所有收入,捐献给环保基金会。

这三天的紧锣密鼓堪称三部曲,可惜越到最后越是直白,表演越是蹩脚。

我记得一个电影《虎胆龙威》,恐怖分子占领了摩天大楼,绑架很多人质,孤胆英雄最后才发现,这些人的目的是为了大楼里的保险柜金库。他对匪首说,我还以为你有多高明,原来你只是一个贼。

香飘飘这件事,也让人有“原来不过如此”的醒悟,北京话叫“归了包堆”,东北话叫“闹了归齐”

就好比那个镇关西,鲁智深搞明白后气大了,镇关西?我当是谁呢,原来就是杀猪的郑屠!

香飘飘这件事,又是赞美,又是接机,又是奖励,又是直播,又是捐赠,一环扣一环的爱国主义情怀,闹了归齐,搞了半天,原来就是一次广告,一次生意!

2、香飘飘的广告是违法的,你算哪门子“国货之光”?

我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这一条囊括了众多词汇,比如国字头,国家级、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比如最字头,最爱、最优、最科学、最高级;比如一字头,中国第一,全球第一,宇宙第一。

香飘飘直播间,明晃晃地打出“国货之光”,就属于此类。

出现一个讽刺日本的员工,香飘飘的牌子就成了国货之光了?那涌现了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的企业,服你吗?!

谁封你的“国货之光”?我们经常说大国重器,工业皇冠上的明珠,那些我们能够自主研发自主制造的高端产品,才可以称国货之光,而这些企业不会用这种词做广告,你一个甜饮料,算哪门子国货之光?

同样是《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香飘飘员工个人行为,他有这个自由和权利,但是公司亲自下场,以此当噱头,作为营销手段,明显是违法的。

那位员工也很难称得上勇士,在日本,抗议核污水的人有的是。可是在自己产品上搞这些,很容易把企业带进沟里。香飘飘不可能不懂得这一点,他们愿意冒这个风险,或许他们认为,这事没有风险

3、战马行动的升级版,此风一开,会有多少企业跟风?

春节前的那个战马行动,后来这人被封了。这个博主后来解释说自己不是为了流量,纯属是看不过去那种图案。不管他是不是为了流量,他只是个自媒体。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战马行动的幽灵不但没有被锁住,而且在蔓延:蔓延到了企业,进入了实体经济。

香飘飘的营销噱头如果大获成功,那么一定会有众多企业、更多行当跟风,想想会是什么样子?

卖文具笔记本的,卖体恤衫的,卖鞋子的,卖书的,所有的日用品生产商,都可以找机会来这么一出。

甚至卖叫花鸡的,也可以外包装上印上“海洋不是日本的下水道”。可是这能代表这个商家爱国吗?前天一位顾客买了三个叫花鸡,店里吃了一个,带走两个,结果回家打开一看,里面只有土,没有鸡!

如果真的出现这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该是多么荒诞?

香飘飘得逞,只能让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商家吃亏,他们花了大把的广告费,见不到什么效果,反而是旁门左道大发横财,投机取巧的赚个满钵。

这种风气蔓延,对企业绝不是好事,对国家更是只有危害:第一,各种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粉墨登场;第二,争相跟风,会越发离谱,如果爱国情怀,以最不爱国的行为表达出来,那危害就更大了。

秦朗作业丢在巴黎,制作这虚假信息的账号被封了。相比香飘飘,哪一个危害更大?

此风不可长,这事如果不管,没有鸡的叫花鸡外包装也会贴上爱国情怀。

香飘飘如果得逞,那么明明是愚蠢的行为,也可以称为睿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