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

《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

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正式施行

当天

衡南县、衡山县依照新规

陆续开出首张罚单

衡南县

5月1日起,《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飞线”给电动车充电,占用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违规行为,在条例中有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当天,衡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规定,对某物业服务企业开出书面警告,系规定实施后的首个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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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晚上8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云集街道云峰南路天朝一品小区,发现小区住宅多处从楼房窗口抛出几米甚至十几米的电线,为停在楼下的电动车充电。为了增加“飞线”插座的防水性能,有的居民脑洞大开,竟然用塑料袋简单包裹,检查组随即对业主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将《规定》向物业管理人员、业主进行详细解读,并依据《规定》对该物业公司给予警告,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当记者与执法人员来到旺华路衡云府小区时,看到单元楼首层门厅停满了电动车、摩托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小区物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业主做好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车停放安全管理工作。

衡南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防部门将加大检查治理力度,对居民违法行为和物业管控不力等情况及时发出警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衡山县

5月1日,《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当天,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照新规开出首张罚单。

▲发现违法停放电动车

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开云镇北望桥社区一小区单元楼门厅内有5台电动自行车存在违规停放行为,小区物业未及时劝阻和制止,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五 )项的规定(对举报和投诉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受理并及时处理反馈;对电动车违法停放、充电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保留相关证明资料。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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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停放电动车立即整改

▲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对城镇居民住宅区内电动车违法停放和充电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或者报告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013-3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物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物业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物业公司负责人立即联系了车主,将违停电动车移至规定区域,并表示会牢记教训,严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来源:衡阳市纪委监委 编辑: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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