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大多都有自己喜欢的人,而且想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倘若多见几次喜欢的人,甚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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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认为,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会感觉很好,而且长相厮守一定是快乐的。毕竟,人生一世,喜欢的人并不多,一旦遇到,就要接近,甚至要终生厮守,共度余生。看似很美好,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人有审美疲劳,认为美好的事物,只是一时的,经常看到,就不觉得美了。喜欢的人也是如此,看久了就厌倦了。倘若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而且要结成连理。真的结成连理,时间久了就会厌倦。男人非常了解女人了,没有神秘感了,也没有新鲜感了,当然不存在什么喜欢的情感了。而女人也是如此,十分了解一个男人,也就没有神秘感和新鲜感了,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喜欢的情感了。

有男女青梅竹马,长大后成了一家子,却中道失和,离婚之后,另寻新欢。并不是因为一方有过错,而是双方都厌倦了,需要寻找新的伴侣,寻求刺激。人的情感有时候难以把握,有时候难以长久。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感,很容易产生纠葛,也很容易出现裂缝。并不是难以沟通,也并不是没有共同的目标,而是时间久了就厌倦了。按照美学观点来看,就是产生了审美疲劳,需要换新的伴侣试试。毕竟,人生很短暂,如果长时间和一个产生审美疲劳的人在一起,岂不是大大降低人生的快感?既然人生很短,为什么不快快乐乐走完一生呢?既然快快乐乐走完一生,那么为什么不寻找自己的“灵魂伴侣”呢?

可是,当初两个人结婚的时候,互相视为“灵魂伴侣”,甚至海誓山盟,发誓要同生共死。一旦出现审美疲劳,就会分崩离析,叫做“无可奈何花落去”,各人顾各人。有夫妻结婚的时候欢天喜地,离婚的时候耍赖撒泼,好像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的人不是丈夫或妻子,而是仇人。由爱生恨,转化不超过五分钟。人的情感难以捉摸到这种地步,为什么当初头脑一热就结婚了呢?仅仅因为当时年轻,缺乏判断力吗?当然不是,而是当时认为就是好的,而且一定是喜欢的人,除此之外,别无他人。俗话说:“坠入爱河的女人是愚蠢的。”不但女人这样,男人也是这样,一旦坠入爱河,就会不管不顾,甚至为了爱情敢去和“情敌”决斗。爱情会冲昏人的头脑,让人不能自持。人们看待时间也不是理性的,而是感性的。人们会有选择地看到世界上的事物,包括人,也都被人们选择性地看待了。

人们只会看见自己喜欢看到的事物,不会看到不喜欢的事物。即便看到了不喜欢的事物,人们也会主动略过,而不会有什么停留。甚至一些人主动躲过不喜欢的事物,有选择性地看到喜欢的事物。于是,人们看到喜欢的人,就觉得是那么回事。而喜欢的人究竟是不是适合追求者,还是另外一回事。人们看待人会带有主观主义倾向,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其实并不一定。认为喜欢的人适合,其实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甚至只是看到相貌和身材,就认为喜欢,那个人究竟什么身份,什么脾气秉性,简直是一无所知。于是,一些男人喜欢漂亮女人,叫做好色,也往往因为好色被骗。他们要和漂亮女人长相厮守,而且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认为漂亮女人就一定适合自己,从而忽视了自己的条件,也忽视了社会的险恶、人心的险恶。

倘若短期内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可以感觉很好,互相不会暴露什么缺点,不会有什么厌倦,甚至还互相表演,努力表现自己的优点,掩盖缺点。时间长了就不是这么回事了,互相了解得深入一些,就会明白对方是不是适合自己。有青年男女同居就是考虑了这方面的因素,说是同居可以增进了解,进入婚前的预演阶段,能互相包容,就结婚,不能互相包容,就一拍两散,谁也不欠谁的。人们似乎对这种同居现象比较宽容,并不会对同居男女大讲道学,而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青年男女找对象不容易,找到对象之后,走进婚姻殿堂也不容易。走进婚姻殿堂之后,能长相厮守也不容易。人们更在乎得到喜欢的东西,得到喜欢的人,似乎是一种占有欲在作怪,却不会被人们察觉。

倘若看着喜欢的人,却不会长相厮守,不会在一起生活,也就保存了一份美好的记忆。尤其是年轻人互相喜欢,却不能同居,也不能结婚,只是各自结婚之后,就会生出无限感慨,甚至互相挂念,却不肯经常联系,一般会互相伪装,不说真话,而内心里却保存了对方的美好记忆,似乎留住了美好,却没有事实上的交往,也没有肌肤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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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互相喜欢,就算做朋友关系了。倘若有了同性恋————社会已经包容了,也照样不能和喜欢的人长期相处,不然就会产生审美疲劳。除非互相鼓励,寻找新鲜感,寻找乐趣,也就成了志同道合的朋友,而不是同性恋了。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短期可以,长期还是要慎重的。看来老子说的物极必反是有道理的,人的情感似乎比这种道理更为复杂,也更让人捉摸不透。和喜欢的人长期在一起,就会转化为亲密的兄弟姐妹关系,而不再是恋人或夫妻关系了,不然就要离婚,或者出现婚外情了。不可不察,不可不谨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