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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的今天,一位在北京大学法科读政治学的青年学生,他加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游行。

这是一位来自浙江永嘉的青年,他的父亲是温州非常有名的讼师,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他在1916年考入了北京大学法科预科。

1919年的时候,北京大学刚刚做了学制改革,将法科法律学门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而政治学归属法科。

而这位好青年,在这一年从预科进入法律学系读政治学。5月4日这一天,他从学校出来,走到了大街上。

这一天里,他和每一位爱国的青年别无二致,他们在北平城里高声疾呼“外争主权,内除国贼”、“抵制日货”。有人砸了卖日本货的商铺,有人烧了别人的货,甚至是大楼。

那一刻,他的爱国热情是真诚的。但是,十八年后,这位青年也人到中年,那一年他41岁,他忘记了十八年前自己曾经喊过的口号,却开始讥笑起抗日是唱高调。

再过了九年,1946年的5月3日,高等法院第一庭公审“民国三十五年度特字第一号汉奸案”开庭。

六天后,法庭宣判,说这位曾经的好青年“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

这位五四时期冲锋陷阵的好青年,叫梅思平。口里大喊爱国的人,在现实面前,也会掉头变成了害国者。

法律是一门有意思的学科,不知道这位梅先生在北大法科的时候,有没有学过,法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

口号是不作数的,一个人究竟如何,得看他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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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五四过去的第104个五四。一百零四年来,发生了许多的事情,世界有了许多的变化。

当我们今天开始怀念过去,开始缅怀先贤,开始决心为国奋发图强之时,也许可以想一想:

如果100多年前的青年,能够穿越到今天来,当他们面临我们所面临的,他们会怎么样?

我想:

他们不会认为苟且是一种美德;

他们不会认为人云亦为是一种智慧;

他们不会认为对别人苦难的漠视是一种超脱;

他们不会认为对不公的无动于衷是一种务实;

他们不会将懦弱视为勇敢;

他们不会把愚蠢视为科学;

或者,至少,他们不会像我们一样:

在广东高速发生如此悲剧的时刻,不去表达对遇难同胞的哀悼,不去表达对颟顸者的愤怒,不去探究悲剧背后的责任,却发一张海报或一个朋友圈:

我要奋发图强,我要为国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