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6月20日
福州全面开展群租房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成套住宅小区群租房
及不符合出租要求的经营性自建房
近日
举报电话正式公布
资料图
福州市整顿群租房举报电话公布
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
群租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后
市民关注度很高
想了解如何进行举报
为此,福州市群租房举报电话
正式公布
据悉,除了举报电话
市民还可通过
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
举报线索
共同参与,共同监督
共同推进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资料图
整改期间
按照边排查、边纠正、边处置的原则
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
做到“三个一律”
即一律清人、一律封房、一律整改
务必限期整改到位
经营性自建房认定为不符合出租要求的
必须立即停止营业
30天内清人封房
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予以严厉追责处置
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资料图
“群租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
在群租房的认定标准方面
分为两种
成套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套房,认定为群租房:
✔ 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为若干小间出租的;
✔ 将成套房内原始设计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用于居住的;
✔ 出租的成套房内增设明显多于原设计数量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的;
✔ 其他随意改变成套房内使用功能的。
自建房
自建房出租的视为经营性自建房,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认定和管理。
记者 江海
新媒体编辑 李琼
监制 兰超 危砖黄
福州晚报新媒体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注福州晚报,获取更多资讯
点亮 和
转发分享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