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经婚介介绍认识了一女子,两人相识一个月就闪婚,当时男子给了对方25万彩礼,但是很快双方就发生了矛盾,男方起诉离婚,并主张要回25万彩礼。

双方对簿公堂之后,女方告诉男方,婚介公司转交的彩礼只有10万,男子这才知道原来转交的25万元彩礼竟然被中介吞了15万元。

最终女方在法院的调解之下,返还了部分彩礼,并且配合男方向中介讨回其他彩礼。

从这个案例来看,现在婚姻中介的盈利模式可能转向了吃彩礼的差价,这名男子可能都很难拿回另外的彩礼,婚姻中介可能坚定认为那是中介服务费,而不是彩礼。

这里也不得不怀疑婚姻中介和女方是不是骗婚,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一两个月时间离婚,婚姻中介赚一大笔钱,女方也赚一大笔钱,他们可能没有想到男方会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