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存在如此之多的复仇故事的原因是复杂的。

首先,从复仇故事的三大类型来看,血亲复仇故事的产生与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血亲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

为亲人复仇是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且长期占据社会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大力提倡为血亲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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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共有五十三个复仇故事,平均不到两回一个。所有的这些复仇故事对于人物形象塑造、故事情节安排、小说叙事手法以及作品思想情感的表达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父母复仇是《水浒传》血亲复仇的主要类型之一。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言:“父母之仇,不与同生。”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为父母报仇是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极具正义性的行为和荣耀。在《水浒传》中,为父母复仇的故事主要有以下三个:

其一,第四十三回中李逵母亲被母子四虎啖食,李逵将母子四虎全部杀死;其二,第五十一回中白秀英为父报仇,将雷横在勾栏门首示众;其三,第五十一回中雷横见母亲被白秀英欺辱,一时怒从心发将白秀英打死。上述复仇故事较为简单,都是子女因父母被损害而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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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公孙胜下山探亲,由此联想到自己的母亲忍不住地放声大哭。李逵担忧母亲在家受苦,迫不及待地想要接母亲上梁山。因江州劫法场一事过去不久,李逵尚在通缉之列,所以宋江劝说他过段时间再下山,而李逵固执己见,宋江阻拦不住。

为了能够下山迎接母亲,李逵连路上不能喝酒的禁令也应承下来。李逵途中遇李鬼假借自己的名号剪径,本欲杀死李鬼,后听闻李鬼家中有九十岁的老母,大发恻隐之心放过李鬼。李逵冒着生命危险回家迎接母亲,母亲却被四虎啖食。

出于对母亲的深沉之爱,李逵生发出无限气力斩杀四虎。该复仇体现了李逵对母亲的感情深厚,显现出他非凡的魄力和武功;白秀英与父亲的感情书中虽并未明写,但从靠女儿白秀英卖艺维持生计中不难看出父女的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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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秀英为父复仇,怂恿知县将雷横责打并号令示众,从中可以看出白秀英对父亲的深切维护。为父复仇本身是正义的,但白秀英所为存在复仇过度化的问题;雷横母亲对雷横极尽爱护,为被号令示众的雷横送饭,不忍儿子受辱不顾公人的劝告替雷横解索,还为儿子与原告白秀英叫骂。

当雷横见母亲被打,怒气冲天地劈开白秀英的脑盖,打得她“脑浆迸流,眼珠突出”。雷横后来连夜逃亡也引着老母前往梁山。雷横复仇是为了保护母亲,但白秀英罪不至死,该复仇行为存在过度化的问题,并且场面过于血腥残忍。

为兄弟复仇

为兄弟复仇也是《水浒传》血亲复仇的主要类型之一。儒家经典中也多次提及为兄弟复仇,如《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曰:“兄弟之仇,不与聚国”,又如《礼记·曲礼上》言:“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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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之仇虽不及父之仇重要,但也要随时携带兵器,准备手刃仇人。为兄弟复仇的故事也屡见于历史文献中:如《后汉书·党锢列传》载魏朗其兄为乡人所杀,魏朗遂持刀杀死仇人;又如《周书·孝义传》载杜叔毗兄长被曹策杀死,杜叔毗手刃曹策;

再如《南史》卷六十四《孝义下》载赵拔扈为报兄之仇,杀死仇人太守。《水浒传》中为兄弟复仇的故事有两个:其一,第二十六回中武松为武大郎复仇斩杀潘金莲和西门庆;其二,第五十二回中殷夫人为弟弟殷天锡报仇,让丈夫高廉抄扎柴皇城的家产,监禁全府人。

武松与武大郎手足情深,第二十三回中武松一出场与宋江交谈便道“今欲正要回乡去寻哥哥”,在和宋江住了十几日之后,按捺不住对哥哥的思念之情,便踏上了回乡的旅程。武大郎一见武松便道想念弟弟,而且当潘金莲污蔑武松轻薄自己时,武大郎不为所动,毫不怀疑地信任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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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往东京出差之前,武松为哥哥费心筹谋。武松离家之后,武大郎也事事按弟弟所嘱而行。武松差事完毕之后,匆忙回来见哥哥,奈何回到家中便发现武大被害,因此怒而复仇,从阳谷县都头沦为囚犯。殷夫人与弟弟的感情书中并未言说。

对比来看,武松和殷夫人都是为兄弟复仇,但武松的复仇合乎道义,武大郎无辜被害,武松理应复仇。而殷夫人之弟殷天锡依仗权势,强行抢占柴皇城的花园,将柴皇城气得一病不起,还要差人殴打柴进。

殷天锡被李逵打死,殷夫人若想复仇,只需捉拿李逵即可,但她侵占柴皇城家产,圈禁全府人,该复仇行为并不完全正义且存在复仇过度化的问题。与殷夫人滥用官府职权复仇不同,武松想要通过官府复仇却行不通,由此他才走上了杀人复仇的道路,这是司法黑暗下的复仇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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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妻子复仇

严格意义上来讲,夫妻关系固然不属于“血亲”。但是在中国传统的亲情伦理中,夫妻关系是至为重要的。《礼记·郊特牲》:“夫昏礼,万世之始也。”朱熹《语类·中庸》:“夫妇者,人伦中之至亲且密者。”

在儒家伦理的“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的关系中,夫妻关系是居于首位的。且其他所有的“血亲”都是由夫妻关系衍生而来的,没有夫妻关系也就没有血亲,故而笔者在此权将“妻子”也归入到了“血亲”范畴中进行阐述。

古代中国社会讲究“夫为妻纲”,妻子往往是丈夫的附庸,倘若丈夫被害,妻子自然要承担为夫复仇的责任。然而在传统文献中丈夫为妻子复仇的记载则较为少见,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只发现了两则丈夫为妻子复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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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是《太平广记》载张俊妻子被虎啖食,张俊为妻复仇射杀老虎;其二是《宋会要辑稿》载叶元妻子为兄所辱,叶元缢杀兄长和兄长之子。在《水浒传》中为妻子复仇的故事只有一个:第七回,陆谦为高衙内能够得到林冲妻子,将林冲骗出喝酒,害得林冲妻子险些被辱。

林冲知道真相后砸烂了陆谦的家,又手持尖刀冲到樊楼想要杀掉陆谦。在寻陆谦不见之后,林冲只能暂时作罢。林冲与娘子结发为夫妻“已经三载”,“虽不曾生半个儿女,未曾面红面赤,半点相争”。

林冲被刺配沧州时,担心高衙内继续威逼妻子,而且妻子正值青春年少,恐其误了终身,所以特意写下休书。后来林冲娘子果然“被高太尉威逼亲事”,但她执意为林冲守节,自缢身死。林冲和妻子如此这般伉俪情深,故而才为妻子向陆谦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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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陆谦只是帮凶,始作俑者还是垂涎林冲妻子美色的高衙内。林冲在高衙内第一次调戏林冲娘子之时,认出此人即是高俅的螟蛉之子高衙内,“先自手软了”,畏惧高太尉的权势而不敢复仇。

高衙内第二次又伙同陆谦设局意图轻薄林冲娘子,林冲此时依旧不敢直接向高衙内复仇,只是将陆谦作为复仇对象。

其实我们仔细想想,林冲若是直接向高衙内复仇,结局只能是遭到报复,失去自己令人羡慕的官职和安逸稳定的生活。

所以他才多次隐忍,此时他的复仇并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