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刚上班又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了,据报道2月18号凌晨2点左右,江苏南通海安一个工厂发生爆炸,有人员伤亡。18号的15时左右,海安市应急管理局就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称这个事故目前造成3人死亡,2人失联。据了解涉事公司,主要从事的是汽车用铝工业型材和铝管材的生产和销售,前一天刚获评工业百强,没想到第二天就发生严重安全事故。

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态势。面对安全事故要做的不止是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而且要深刻反思,查清是否存在安全意识淡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从而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从法律责任承担来看,工厂发生爆炸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涉嫌刑法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即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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