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就在劳动节来临的前一天,江苏宿迁打印店不能打印控告材料一事爆红网络,记者为了确定事实,在一圈询问之中,终于得到肯定回答,当地却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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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店老板不容置疑地说,“控告材料、红头文件、宗教类等内容,以及一些模糊不清、无法判断的内容,是一概不打印的。这是当地公安部门在会议中反复强调的规定,一旦违反,他们将面临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这是一个不轻的处罚。”

这估计又是拍脑门做出的决定,不让打印店接这个活到底是基于什么考虑?施加号令的人的小心思不外乎有以下几个,一是怕自己被控告,控告的对象多了,早晚有一天自己会成为被告;二是怕控告太多让自己应接不暇、忙不过来,典型的懒政怠政;第三个是怕自己辖区控告太多,影响自己的升迁。

不管出发点真正为了啥,这一招确确实实属于昏招,典型的不解决问题,把提出问题的人给解决了。

法治社会,法无禁止即可为,小打印店的经营者只是挣个糊口的钱,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打印店有责任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

控告材料并不在禁止之列。它作为群众反映问题的正常媒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权利禁止打印此类材料。

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之下就随意增加要求划定红线,怎么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你会让群众怎么想?有时候不经过大脑的随意地决定反噬的只能是自己。

我们不排除确实有一少部分人可能涉嫌诬告,但我更相信大部分群众不辞辛苦地去反映问题,只是为了反映自己的正当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便是有一个控告材料涉嫌诬告,这也不是大问题,按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处置,让诬告者按法律规定付出应有的惩罚。

法治社会,举报控告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更是社会治理的有效监督手段。

把举报控告的权利给封掉,正当反映问题的渠道给堵塞,遭遇困难的人维权之路将更加艰难,直接的结果可能是更加的不满,这种方法是极其低效危险的。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群众能有一个渠道反映困难、表达意见、提出思路,对于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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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4月18日,宿迁市印发了《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承诺清单(2024年版)》。提出要让各类经营主体在宿迁投资顺心、服务贴心、发展放心、创业安心、生活舒心。

希望通过反思改进,让每一个群众和每一个经营者真正地感到安心和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