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兑现胜诉权益需求,南充法院系统建立健全“执行110”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执行工作和执行警务保障水平,保障兑现人民群众“真金白银”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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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偿还借款,2人被拘留15日

4月19日晚,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室电话响起,一起合伙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杜某称被执行人银某正在某火锅店就餐。值班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冒雨前往,找到了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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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该院“执行110”接到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报警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正在高坪区某餐馆吃饭喝酒。执行干警立即赶赴高坪,将张某传至法院。

执行干警向银某、张某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立即支付欠款,但二人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偿还借款。因此,顺庆法院依法对二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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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配偶账户规避执行,拘留15日

“请立即打开微信,配合调查!”近日,在执行苏某等6人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因借用其配偶银行账户收支账款规避执行,被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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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欠付苏某等人劳务工资5万余元,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之后李某未按和解协议付款,苏某等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就该案继续履行进行约谈,在约谈中经苏某反映,李某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但其微信还能支取大额资金。

后经执行干警现场查验李某手机,发现其微信支付在和解履行期间有六十余万元的资金流水,但账户登记人却是其配偶张某

面对铁证如山,“耍小聪明”的李某顿觉打脸,遂当场支付了剩余款项。鉴于李某违规借用他人账户规避执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

案件一日不结

执行永不停歇

欢迎拨打

“执行110”热线举报电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0817-2113110

顺庆区人民法院:0817-2192110

高坪区人民法院:0817-2332110

嘉陵区人民法院:0817-2390110

阆中市人民法院:0817-6277110

南部县人民法院:0817-6279110

西充县人民法院:0817-2398110

仪陇县人民法院:0817-6652110

营山县人民法院:0817-6656110

蓬安县人民法院:0817-6698110

来源:顺庆法院、高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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