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5月3日报道 据西班牙《先锋报》网站4月30日报道,政府昨天批准的一项法令规定了“网红”们须遵守的规范。该法令的草案已经在1月份公布。根据该法令,从今天开始,收入达到30万欧元、在单个平台上拥有超过100万粉丝或在全部平台拥有超过200万粉丝、且每年发布或分享24个或更多视频的人,将被视为“网红”或“具有特殊影响力的网络用户”。

由此,该法令设定了比草案更严格的标准,因为草案认定的“具有特殊影响力的网络用户”是在至少一个平台上拥有200万粉丝、年收入达到50万欧元的人。

数据显示,西班牙有1100名粉丝过百万的网红;粉丝数超过200万的网红数量要少得多。

所有符合昨天批准的这项法令所规定标准的网红,都必须在两个月期限内注册为“具有特殊影响力的网络用户”。此后,他们将有义务遵守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和视听行业广告的规定,例如标识广告位,不做烟草、药品或酒类广告,不做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或身体伤害的广告。

此外,他们必须按照所面向的年龄来标记内容,并遵守他们须与该行业监管机构达成一致的行为准则。违规者将面临1万至150万欧元不等的罚款,具体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和收入水平。

该规定旨在为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提供更大的保护,并为这些在视频共享平台上传播内容并获得大量经济收入的用户提供更多法律保障。(编译/苏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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