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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五一期间

交警天天查酒驾

案例一

5月1日21时许,章某驾驶无牌电动二轮车在德兴市花桥镇金城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二

5月1日22时25分许,王某驾驶赣E81VXX小型汽车在德兴市新岗山镇体界线2KM400M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三

5月1日21时55分,德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人员,在银城街道银山路工商银行路段,查获秦某某涉嫌饮酒驾驶白色小型汽车,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5mg/100mL,随即将秦某某带往德兴市人民医院抽血进行乙醇测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5月2日19时25分许,陈某某驾驶湘BH17XX小型汽车行驶到德兴市花桥镇三中队门口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五

5月2日19时20分许,程某驾驶浙J0R0XX小型汽车在德兴市新岗山镇体界线2KM400M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六

5月2日21时50分许,张某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在德兴市香屯街道园艺村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编 辑| 赵雅婷

审 核 | 占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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