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15时50分许,一名在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鸡乸山”附近捉麻雀的群众无意间在西侧的山坡处发现一具尸体。

接到警情后,黄埔区分局迅速行动,副局长钟碧和立即率领刑警大队、大沙派出所警力前往现场勘查。经法医初步检验,尸体高度腐败已呈白骨化,各种器官自溶;经进一步检验,推断死者死亡时间在7天以上,死因为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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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对死者遗物的勘验、失踪人口信息的查询以及DNA比对,确定死者系5月21日报失踪的学生周小龙(男,14岁,黄埔区石化中学初一学生)。

因死者系在校中学生,且尸体在短短时间内呈白骨化,引起周边群众的纷纷议论,《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广州电视台《今日一线》等媒体相继报道了此案。在案情尚未厘清的情况下,部分媒体使用了较为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迅速吸引了更多群众的关注,周小龙案一时成为坊间特别是互联网上议论的焦点。

一些网民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妄自揣测,擅下结论,在网络上形成一股猜测臆想风潮,导致诸如“人体器官贩卖说”、“变态杀人说”、“野兽食人说”等荒诞不经的谣言传播甚广,愈演愈烈。

案发后,广州市局、广东省厅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案情,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也专门批示要求尽快侦破。

此案发生后,黄埔区分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长何钧启任组长,副局长钟碧和任副组长,刑警大队、大沙派出所、文冲派出所、科技通信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5·30”专案组,并从刑警大队、大沙派出所、科技通信科等单位抽调专门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市局对此案也高度重视,市局副局长彭伊霖多次带队到分局了解案件,研究侦查方向,并抽调了刑警支队6名民警加入专案组联合侦查。

针对此案的特殊性,专案组首先做了两项工作:一是积极加强与死者家属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对侦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防止出现过激行为;二是在侦查取得初步结果后,迅速组织区教育局、文冲街道、文冲社区、姬堂社区、石化社区、石化中学、石化小学、文冲小学等单位在石化中学召开案情通报会,解答疑问,澄清流言,有效防止了不实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由于死者被发现时已经死亡7天以上,加上其间广州天气正属夏季,或者暴雨连连,或者阳光酷晒,尸体腐败的速度与程度超乎寻常,案发现场的痕迹更是几近于无,给侦查员和技术员提取相关证据、进行现场分析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

但专案组的技术人员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迅速对尸体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解剖,很快发现死者有窒息的迹象。结合死者颅脑损伤情况,技术人员认为,死者极有可能先被机械性窒息,继而被钝器撞击头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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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此前在案发现场提取的一块重约8.5公斤的石头作进一步检验,技术人员发现石头上残留有死者的血迹,且石头突出部位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初步确定该石头为作案凶器。

在公安部特邀专家、省公安厅一级法医官欧桂生,市局刑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所所长刘超等专家的指导下,技术人员还从现场环境特点、尸体扭曲情况、死者遗留物品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了具体报告,大胆推断鸡乸山即为第一现场,急性杀人、单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专案组根据技术分析结论,集思广益,深入研讨了案情,很快确定了侦查方向:死者衣着完整,随身的零钱、自行车等保存完好,侵财可能性较小;而案发地非常偏僻,并非死者平时放学必经之路,死者要推车到达现场,应为熟人引导,或被多人胁迫至现场;而从尸体并未掩藏,作案工具就地取材等特点分析,疑犯应较为稚嫩。

为此,专案组迅速展开了全方位的摸查工作:

一是围绕死者周小龙的在校关系、学习状况、社交情况、生活喜好等方面展开访查;

二是对周小龙从学校返家的沿途进行访查,了解周小龙是否受到案发地附近的涉恶青少年团伙的侵害;

三是对案发现场周围的群众进行访查,全面调取附近的视频监控资料;

四是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周小龙日常使用的网络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五是对周小龙的家庭情况、成员关系进行摸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专案组前后进行的17次案情分析中,市局彭伊霖副局长,刑警支队伍敏雄副支队长,分局何钧启局长、钟碧和副局长等领导不仅多次莅临案发现场勘验,还和专案民警一道,就每一条有用的线索进行分析讨论,提出了许多高屋建瓴、操作性极强的指导意见,为侦查工作的快速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专案民警对周小龙的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

其一、周小龙喜欢网络游戏,经常出入于姬堂村的网吧。针对此情况,专案民警调查了姬堂村所有网吧及曾有敲诈勒索学生劣迹的不良青年,未发现可疑情况。

其二、根据死者在网络上的常用信息,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民警在技术上进行了分析排查。通过对大量信息的筛选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其三、对死者的日常交往、社会关系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死者性格内向,社会关系较为简单,生活轨迹单一,没有晚归及在外留宿的经历,也没有结怨等情况。

其四、对经常出入案发地鸡乸山附近的人员进行逐一摸查,未发现可疑人员。

各方面侦查均没有取得明显进展,专案民警陷入了暂时的困顿:难道此案找不到突破口了吗?

就在此时,专案组的同志对死者家庭关系展开调查的民警发现了一条不起眼的线索:案发后,死者年仅16岁的同父异母哥哥周俊杰表现冷漠,有悖常理。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死者较为复杂的家庭关系浮出水面。

周俊杰与死者周小龙为同父异母兄弟,同就读于石化中学。周俊杰父母在其幼时离婚,周俊杰由母亲罗演娥单独抚养。由于赡养费问题,其父母先后4次对簿公堂,双方关系极为恶劣,虽同住一村,同读一校,但互不往来,陌如路人。

这宗凶杀案,有没有可能是一个家庭悲剧呢?一个仅有16岁的少年会对自己的弟弟下毒手吗?

要彻底解除上述疑问,就必须对现场进行必要的重组。那么,如何重组?

由于死者最后出现的时间是5月21日,距案发时间5月30日已有9天之遥,案发地附近路线的监控录像数据早已被覆盖。对此,专案民警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克服技术困难,最终对原始数据进行了成功恢复。

监控清晰地显示了5月21日周小龙自学校出门后途经的线路以及最后出现的地点。据此,专案民警绘制了死者可能的路线图,并对当日行经此线路的人员进行了访查,根据访查结果,死者行进的线路得到了精确的细化,具体的时间、点位也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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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专案民警对周俊杰在案发当日放学回家途经的路线也进行了细化。经过两个线路以及关键时间点位的比对,专案民警发现,两者竟有多处重合之处!

为了对此进行进一步确认,专案民警多次在现场进行了实地模拟。他们顶烈日、冒酷暑,采用徒步、踩单车等最原始的模拟方式,在最严格的条件下,务求最精确的重组效果。经过先后十余次的现场重组,民警将各个重要的时间点位精确到了秒!

现场重组结果显示,周俊杰在时间和空间上,完全具备作案的可能,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全面侦查,此案一切的焦点,最终都落在了周俊杰这个16岁的少年身上。6月23日晚21时许,经过前期充分的调查取证,专案民警在姬堂长庚中街五巷18号抓获涉案疑犯周俊杰(男,16岁,石化中学初三学生)。

经审,疑犯周俊杰对故意杀害周小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家庭积怨已久,在单亲环境下成长的周俊杰对父亲周耀祥及异母弟弟周小龙极为仇视,并一直寻机报复周小龙。案发当日(5月21日)下午,周耀祥开完石化中学初一年级家长会后先行离去。周小龙随后于16时30分许独自离开,在车棚取单车时被同在该处取单车的周俊杰看见。周俊杰骑自行车一直尾随周小龙,至石化路十六冶附近路口将周小龙截停并带至鸡乸山一僻静山坡上。周俊杰趁周小龙停放单车之机,从后用肘部扼住周小龙颈部数分钟致其晕厥,随后又抬起旁边一块重约8.5公斤的石头多次砸击周小龙头部,致周小龙颅脑破裂死亡。

随后,周俊杰在路边一积水潭洗净身上血迹,沿石化路姬堂新村转丰乐北路逃窜,其间途经加庄与姬堂交界处一河涌时将身上沾有血迹的衣服丢弃,随后辗转逃回位于姬堂长庚中街五巷家中。

此外,办案人员连夜将在周俊杰家中搜查到的作案时穿的一双运动鞋送刑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所比对,证实鞋带上残留血迹属于死者周小龙。

一个单亲家庭隐藏的情感缺失,一场家庭矛盾引发的致命冲突,一幕兄弟相残的家庭悲剧,历经各种媒体的宣传炒作、网络环境的夸张传播,最终演变为一宗离奇恐怖的杀人案件。在公安部、省厅、市局的大力支持和直接领导下,黄埔区分局专案组集合各种资源和力量,顶住重重压力,克服种种困难,历经23天艰苦卓绝的摸查走访,抽丝剥茧,正本清源,最终拨云见日,揭开了此案的神秘面纱,还原了一个普通而真实的家庭伦理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