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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如花,执行如火。灌南县人民法院抓住五一小长假被执行人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积极动员,严密组织,努力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五一假期,身处执行前线中的每一位执行干警,主动选择奔走在执行路上,用“真金白银”兑现更多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没有想到你们出警这么快,感谢你们。 ”5月2日清晨,灌南 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周法官接到申请人胡某的线索电话后,不到三十分钟便赶到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 李某因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向好友胡某借款3万元,预定期满后李某未还,胡某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偿还调解协议,后李某再次失约,胡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李某躲避执行,拒绝露面,也不申报财产,面对执行法官的调查询问,李某仍顾左右而言他,执行法官经汇报,决定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并将根据掌握的线索移送追究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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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灌南法院将继续依托“执行110”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利用节假日期间找人查物的黄金时机,集中力量开展执行攻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来源:灌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