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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以来,泉州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酒店、餐馆、大排档等涉酒场所及周边路段、路口设置整治酒驾检查点,对过往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5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醉驾35起。
酒醉驾典型案例曝光
01
永春
违法时间:5月1日09时50分
违法地点: 永春县石鼓镇路段
违法驾驶人:黄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酒精含量:75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02
晋江
违法时间:5月2日5时19分许
违法地点: 晋江市安海镇安东路
违法驾驶人:颜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酒精含量:236.88mg/100ml
违法行为:醉驾
03
洛江
违法时间:5月1日13时许
违法地点: x304线9km路段
违法驾驶人:杜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酒精含量:38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04
鲤城
违法时间:5月1日1时45分许
违法地点: 鲤城区笋江路
违法驾驶人:张某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酒精含量:69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05
泉港
违法时间:5月2日0时37分许
违法地点: 泉港区祥云路
违法驾驶人:罗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酒精含量:43.54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06
开发区
违法时间:5月2日09时33分
违法地点: 国道324线187公里175米开发区路段
违法驾驶人:刘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酒精含量:32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07
安溪
违法时间:5 月 2 日 8 时 28 分许
违法地点: 安溪县金谷镇渊兜村路段
违法驾驶人:张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酒精含量:53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交警提示
“五一”假期亲朋好友聚会、婚宴喜事多,酒驾易发。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我约束、相互告诫,牢记喝酒不开车,醉驾要判刑!
明天是5月3日,也是“五一”小长假第三天,我市热门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生态旅游区以及大型商业区等区域车流人流比较集中,交通流量明显增大。请广大市民群众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及路线,错峰出行、绿色交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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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安交警部门精心制作假期交通出行指南,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泉州古城、蟳埔村、音乐节、演唱会等热点区域、热门活动的交通攻略,以及道路管制、易拥堵时段路段、重要旅游景点接驳停车场、公交路线等方面的信息,方便游客按需选择。
具体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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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交通出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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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出行安全提示
01
古城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数量有限,市民、游客到古城游玩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采用P+R+R交通模式,自觉服从交警指挥,注意观察引导指示牌,切勿随意停放车辆。
02
自驾出行请关注泉州交警微信、微博, 904交通广播、百度地图、高德地图发布的交通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切勿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03
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雨雾天气尽量减少出行。确需出行务必减速慢行,规范使用灯光,做好“降速、控距、亮尾”等安全防范措施。
消息来源丨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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