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六)

为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清廉富源”建设取得实效,富源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常态化对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杨祥,中共党员,富源县十八连山镇补羊村委会大细白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3月20日20时4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段权良,中共党员,富源县营上镇迤启村毛家梁子党支部书记,2024年3月21日12时2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程映辉,中共党员,富源县老厂镇押租村委会密硐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3月27日21时5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征东,中共党员,富源县竹园镇糯木村委会大下糯木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4月8日14时1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富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富源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来源:清廉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