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在已知涉案商品存在商品标识问题后,多次大量购买,属于商品购买的异常行为,又查到,原告在对同类商品以相同或类似诉由提起过同类诉讼行为,认定其在购买涉案商品时存在索赔牟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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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2024-05-02 13:00浙江
本案原告在已知涉案商品存在商品标识问题后,多次大量购买,属于商品购买的异常行为,又查到,原告在对同类商品以相同或类似诉由提起过同类诉讼行为,认定其在购买涉案商品时存在索赔牟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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