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启龙,生于一九一三年,籍贯江西永新。土地革命初兴,谭氏投身于革命事业,乃于一九二八年加入共青团,五年后正式加入党籍。其行事之处,以湘鄂赣一带为主,积极从事根据地建设。红军长征过后,谭氏留守根据地,顽强抵御敌寇,坚持游击战事,保护革命火种之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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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之际,谭启龙奋战南方,投身新四军。艰难困顿之中,与日寇周旋,抗敌斗争坚毅不拔。抗战胜利之后,谭氏继续奋战于华东一带,为我军后勤保障作出重大贡献,助推解放战争之胜利。

新中国立国之际,谭启龙留驻浙江,先后担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及省人民政府主席等职。在任期间,谭氏以显著成绩推动土地改革、打击反革命势力以及公私合营等方面工作,坚定巩固新政权之基础。

一九五四年,谭启龙奉调山东,兼任省委第二书记、省长及省委第一书记等职,于是进入了山东省的政治舞台。当时,正值“大跃进”运动之时,山东省的情况颇为严峻,谭启龙亦难免肩负责任。

其后,谭启龙历经一九六六年始的“十年特殊时期”。特殊时期之际,频受冲击,遭遇诸多错误批判。尤以一九六七年,各地纷纷效仿上海,发生夺权行动,谭启龙亦遭夺权,身心饱受迫害,工作亦被暂停。

一九七零年,经主席与总理关怀,谭启龙得以重出江湖。值得一提者,其复出后,历任福建、浙江、青海、四川四省省委书记,其历任省委书记之数居多,为干部之最。

一九八二年年底,时任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的谭启龙自发致函中央,建议加快干部年轻化。此举获耀邦赞赏,遂召开会议,推动此项政策之实施,促使关广富等后来之人得以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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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建议提出者,谭启龙本人亦以身作则,于一九八二年年底主动辞去职务,回归平凡生活。离休之后,加入中顾委,担任委员,继续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出谋划策,尽老干部之责。晚年,谭启龙安度其老年时光于山东济南,终于二零零三年因病辞世,享年九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