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日电,日前,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制定了26条内容,从拿地、报建、项目建设、验收、销售等全环节支持房地产开发、消费者购房。其中提到,实行“认房不认贷”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实行阶段性购房发放消费券活动。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阳江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完成契税缴纳后,每套房屋可按购房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申请领取消费券,可领取的消费券最多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