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了一起境外间谍机关窃取我国亲本种子的案件,但在半个月后这起案件突然再次冲上热搜,与之前不同的是有很多自媒体疑似传播谣言、捕风捉影,聊聊我的看法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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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首先祝大家五一节快乐,这个事儿非常有意思,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于是在4月14日多家媒体发布了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几个案例,其中有一个合肥国家安全机关办理的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案。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被告人叫朱某,他是某农业科技公司原总经理,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国内开设的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先后向对方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获得了超出正常售价的回报。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朱某某创办一家农业科技公司,开始向境外大量出卖我优质亲本稻种。2024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这个报道其实在当天就冲上热搜,我当时还发了一条微博,说这个案子才判了一年六个月,可能是情节较轻,回头要是能找到判决书研究研究,但是后来一直没查到判决书,这个事儿就搁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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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4月30日晚上突然这个事儿又冲上热搜,我一开始以为又出了一个呢,结果后来发现就还是这个事儿。目前我观察到的内容,主要是一些自媒体质疑判决结果,认为对待间谍就要重判。

坦率说我觉得这个报道因为涉及国安问题,有一些细节没说的特别清楚,包括我在内对这个判决结果也是比较意外,所以有些人有疑问其实也不奇怪。

但是后来我发现就不太对劲了,有些人扬言这个事儿被压热度了,否则自己不可能看不见,有些人说这事儿压的太严实了。

最神奇的是还有很多人说这个朱某是一个叫朱志豪的人,还有人发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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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能就有点问题了,那我来说说我的看法供参考。

首先说说这个案子,那些说朱某是间谍的可能就没看明白这个报道,这里说的朱某严格说来并不是间谍。

实际上间谍是指那个境外机构,朱某是被间谍机构收买的,他本身就是相关行业的人,他也不需要窃取种子,那本来就是他通过业务范围正常取得的,只不过他是违规出售。

媒体那个话题词的意思是其实重点在于有境外间谍盯上咱们的种子了,那咱们国内的一些人如果不注意不守法贪图利益,可能就要犯罪了。

所以最后朱某定的也不是间谍罪,而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这两个严格说来不是一回事儿。

其次这个判决结果,因为没有查到判决书确实不知道具体的量刑依据,但是这个罪名分成四档,最重的是死刑,但不是在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是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有一个兜底条款,除了几个罪名之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但到第一百一十一条,分成五年以下、五年到十年、十年以上到无期这么三档,其中如果认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这个罪名判决一年六个月也是有可能的,是在法定刑的范围之内。

当然有些人质疑这个罪行非常严重,怎么可能是情节较轻呢?

这个有很多可能,从目前看到的报道,对这个案子的查处主要是消除了隐患,目前没有提到具体的损失,包括说境外机构拿到种子,也是说有可能造成损失,这样有可能是没有实际发生损失。

现在网上有些人宣称会导致一些非常严重的结果,包括有人说会研究出病毒,这个说法目前没有看到官方提及,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能有一种只在中国水稻里传播的病毒,其他国家水稻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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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我也不是这个专业的确实不太了解,也欢迎对种业有了解的朋友提供专业看法,目前央视报道对这个危害是有介绍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 武立权:我们国家地缘辽阔,特有的种质资源是相当丰富,这些资源假如流传到境外,被开发和利用以后,如果这些开发过后的产品流回到国内,我们就可能要以高价格的形式进行购置,这样就完全处于很被动的状态。或者说有可能出现侵权行为,那么对于我们整个粮食安全会产生很大隐患。

另外根据报道,从这个案子还查出了这个公司和相关人员,那也可能朱某有如实供述、检举揭发甚至立功的可能,那这个对他的刑期也可能有影响。

但是具体是怎么回事儿,由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暂时也不清楚实际的量刑情况,我这里只是说一些法律上的可能性,还是以官方发布为准。

但是我想补充一点,就这波报道很多人明显没有意识到其分量,这个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动用到中央各主要媒体进行重点报道的,根据我对媒体行业的理解,最起码是国家安全部和中宣部参与的一次宣传报道任务,甚至有可能策划级别更高,有很多画面和信息都是国安机关直接提供的。

大家觉得国安机关有可能提供一个判决明显有问题的案子作为宣传报道内容么?策划层和落实层,包括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全都看不出来?所以我会认为可能有一些涉密的内容不方便透露,但是认为这个案子有什么问题,我觉得基本没有可能,难道国安部没有这些自媒体懂么?应该就是依法判决的,这一点我还是更相信国安部。

至于说压热度这事儿就更荒唐了,这个报道的级别没有任何一个网站敢压热度的,否则等于跟整个的文宣系统和国安机关对抗,任何一个网站也好应用也好,没有这个胆量也没有这个能力。

实际上央视报道出来之后,4月14日当天就上热搜了。如果看一下相关话题词的统计,在当天有3.7亿的阅读量,第二天也有一亿的阅读量,这话题一共到现在可能也不到7亿的阅读,反而是这一波自媒体大量转发并冲上热搜后,热度暂时还没有那个时候高,只是发布量接近那个时候,从数据上也看不出有压热度的迹象。

这刚过去半个月,很多人就开始弄的跟没见过一样,那可能只是这些自媒体和网友平时不关注这类报道而已。是不是有人恶意制造焦虑?我就不好说了。

最搞笑的就是这个朱志豪,我一开始就觉得特奇怪,这个案子信息本身也是涉密的,难道说有知情人跑到网上来爆料了?结果我查到的最早的信息,是昨天晚上一个网友发布的,不但有人名还有图片,这网友神通好大啊。

结果仔细一看就觉得不对了,首先根据环球时报报道,这个朱某是1964年生人,这个照片上的人明显年龄对不上,其次这人后边的显示是一个专题党课,上课的日子是2024年4月12日,难道说这犯罪分子1月判刑4月就给人上党课了?

而且这图片落款这边还有中国小康网字样。

然后我倒查了一下这张图片,发现这是4月19日中国小康网的报道,这个人是浙江省永康市水务局局长朱志豪,这张照片是他给水务青年讲授专题党课。

具体为什么有些网友会认为他是那个朱某不太清楚,反正肯定不是这人,我注意到还有人到处转这个照片,这个有可能会侵犯到人家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所以还是不要这样做。

现在朱某的身份和涉事公司是没有公布的,有可能国安机关有自己的考量,这个我们不便猜测,大家对网上的一些信息也是注意甄别吧。

以上就是我对外国间谍窃取我国种子案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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