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4家企业被评为“特别严重”失信,有21家被评为“严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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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跟老百姓看病又有什么关系?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2022年某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某药品配送企业的员工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案发地省级医保部门指导省医药集采机构,对裁判文书反映的交易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和核验后发现,有一家药品生产企业的硫辛酸片(0.3g*6)涉及商业贿赂价值14092元。根据涉案期间销售单价63元/盒推算,该药品回扣占比达到55.92%,回扣金额达到35.23元/盒,可以说患者从自己口袋里掏出的钱一半多变成了给药品回扣买单。案件发生后,行贿人员依法受到刑事处罚,但药品价格仍按63元/盒挂网销售,过去用来支付回扣的那部分虚高空间仍然存在,患者仍然要为之买单。基于国家医保局2020年8月建立的“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回扣行为发生地的医药集采机构约谈生产企业,指出企业的不当价格侵害了社会利益,最终企业主动提出对涉案药品按照不低于回扣比例降价至27.77元/盒。

在上述案例中,“价格招采信用评价”是如何做到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的呢?小编今天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1.什么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医药企业“可以自主制定药品价格”,但也要遵守《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定价符合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可是,总有少数不良企业想多赚钱,搞了些不正当的手段,比如送回扣搞营销。从2013年到2019年12月,医药领域贿赂案件超3000起。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二十多起,接近半数案件的贿赂金额超过了100万元,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给予回扣等行为的钱最后还是由患者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