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围棋锦标赛(男子甲级团体)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参赛的主客场各队、分站赛承办单位(待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4年竞赛日期待定,分别在各队指定的主场和分站点举行。

四、参赛单位:

共16支队伍参赛,各队具体名称以报名表为准。各队的队名缩写应包括地名和冠名单位等两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个字,由各队自行决定。有超过的,由组委会压缩为六个字以内(含)。队名一旦确定,在组委会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中途变更。

五、竞赛项目:

全国围棋男子甲级联赛(以下简称围甲联赛)。

六、参赛资格:

(一)每队可报6名职业棋手,1名领队、1名教练。名单一旦确定,不得中途变更。每场上场队员4名。经批准的女棋手可以参赛。

(二)各参赛队的棋手须在中国围棋协会注册后方能报名。须办理转会、商借的棋手,应在完备有关手续之后报名。各参赛队应与棋手签订协议,如遇欠薪行为且未能解决,协会有权做出裁定,自2025年起取消该队参赛单位资格,其注册棋手可自主在其它参赛单位注册。

(三)本年度规定每队商借棋手不得超过3名(包括海外棋手),商借海外棋手需事先征得中国围棋协会的同意,确需商借的,只能商借1名海外棋手,全年赛季外援可以相遇。

(四)参赛棋手和教练,在同一竞赛年度内只能代表一个注册单位比赛。

(五)棋手有义务在讲棋现场发表感想和接受记者采访,一般不超过15分钟;有义务应邀出席开、闭幕式及协会安排的活动,在活动和比赛期间需着正装。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报名截止日为5月8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报名参赛的队视为弃权。本联赛的第十五、十六名降为乙级队。2023年全国围棋男子乙级团体赛的前两名,可参加本年度围甲联赛。

(三)比赛采用临场定台制,常规赛及季后赛各阶段第一场不设主将。季后赛各阶段第二场设主将,双方主将相遇,由主队决定一或二台,客队一、二台随主队而定,其它台次顺序由各领队临场决定。比赛的前一天19:00前比赛双方交换上场名单,并上报协会指定的宣传单位。主队在交换名单前一天通知客队主将台次,如主队未通知,主将台次默认为第二台。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比赛面临不能正常举行时须立即上报协会,由协会决定应急措施。

(四)每场比赛设定一局快棋。快棋比赛主队有权指定本队快棋人选及台次,若放弃则抽签决定。主将对局必须为慢棋。

(五)比赛计分办法:每场比赛胜一局得2分,负一局得0分,局分高者为本场获胜,场分记2分,平者各记1分,负者记0分。比赛中如果出现规则无法判定胜负的棋局,该局按无胜负处理,立即重新加赛,比赛用时制度与原棋局相同,双方所持时间延续双方原棋局所剩时限。

(六)名次计算:2024年中国围棋甲级联赛赛制采用常规赛、季后赛两阶段。

1.常规赛为单循环十五轮,前八名进行季后赛争冠战,后八名进行季后赛保级战。

2.争冠战由常规赛第五名对第八名、第六名对第七名,胜者挑战第四名、第三名,再胜者挑战第一名、第二名,产生两支队伍进入总决赛;保级战由常规赛第九名对第十二名、第十名对第十一名,胜者保级,败者对阵第十三名、第十四名,再败者对阵第十六名、第十五名,产生两支队伍降级。常规赛名次相同时,按照比较常规赛场分、局分、直胜、多胜场次、第一胜率(常规赛出场12场以上者)高者名次列前,依次比较直至比出名次。如仍不能区分名次时,选派一名棋手加赛快棋,采用联赛快棋规则。

3.季后赛每轮分两场进行,打平以第二场主将成绩决胜。常规赛排名在前的队伍第二场为主场。第七名起不再另行决出,根据常规赛名次排列先后。

(七)抽签日期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长须由国家级裁判担当。中国围棋协会裁判委员会为仲裁机构,负责处理各赛区申诉和纠纷。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在本届比赛开始前另行通知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二)获得团体前六名的运动员可按《围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申报运动健将,获得团体7-16名可申报一级运动员(须达到技术等级标准要求的个人出场率)。

十、报名和报到:

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盖章),请于5月8日前交到协会职业竞赛部李浩处(扫描发微信),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联赛采用统一的棋具、计时钟。

(二)主客场比赛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各队自行解决,主场负责大会竞赛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主场须为客队提供训练棋具并于比赛当日设研究室。在相互接待工作上,各队要以诚相待,互利互惠,为联赛创造一个和谐的氛围。

(三)分站赛相关事宜见赛事补充通知。

(四)联赛组委会将设立专项奖金和奖品,鼓励各队积极做好竞赛、宣传等组织工作。

十二、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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