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三周年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纳入,依法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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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公安交警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根据车辆流动特点和酒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进行“全覆盖”打击,明确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坚持“白+黑+错峰”整治模式,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机动灵活布设执勤点,对过往的车辆认真检查,做到检查地点随机化、整治时间不定化、整治区域全覆盖,强力推进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形成“紧抓不放、严管严治”态势,对酒醉驾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力预防和减少因酒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州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

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危害他人安全,但依旧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在醉驾入刑13周年之际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又有哪些醉酒驾驶人被曝光

曝光台

2024年5月1日03时45分,焉耆公安交警在焉耆县新桥路与解放路交汇处查获艾某酒后驾驶新M353MR号小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

2024年4月27日02时35分,和静公安交警在和静县阿尔夏特东路查获马某酒后驾驶新M699MY号小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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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库尔勒公安交警在库尔勒市229县道40公里路段处查获梅某酒后驾驶新MPP555号小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

2024年4月12日09时25分,且末公安交警在且末县阿热勒乡卫生院处查获吐某无证+酒后驾驶新MJ2G66号小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只有一次,弥足珍贵。

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

巴州公安交警每日在线

严查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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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公安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通法规

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

心存侥幸

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最终害人害己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孙 荣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